1)第三百六十七章 疯狂的想法!_陆云琛林千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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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密闭的房间里,温度骤然降低,空气中弥漫着一层冷雾。

  汪景秀早有准备,拿起挂在门后一件厚厚的羽绒衣穿上,紧接着继续往里面走去。

  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一个水晶棺,里面躺着一个穿着蓝色病号服的男人。他的眼睛紧紧闭着,就像是再也不会睁开一般,面色异常苍白,露在外面的手指干枯得像是木柴。

  “陆笙,我来看你了。”汪景秀走到水晶棺旁边,垂眸看着里面的男人,下意识地抬手抚上水晶棺的盖子,就像是隔着盖子在抚摸男人的脸,“今天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,我很快就能得到陆家三夫人的名分……你一定想不到吧,最后陪在你身边的人不是姚冬青,也不是当年跟你联姻的那个女人,而是我汪景秀!”

  当年,她跟从小到大的闺蜜姚冬青考上了同一所大学,后来她喜欢上了长相和成绩都很出众的陆笙,却一直没有勇气表白。事实上,不止是她,学校里很多女孩都暗恋陆笙,她也知道自己的条件并不出众,并没有抱任何希望。

  但汪景秀无法忍受的是,陆笙喜欢谁不好,偏偏就喜欢她的闺蜜姚冬青!两人很快就在一起陷入了热恋,成为校园里的一对金童玉女。

  汪景秀看着两人在自己面前秀恩爱,每天都像是在承受酷刑!是她先暗恋陆笙的,凭什么让姚冬青得到了他!她开始疯狂地嫉妒姚冬青,甚至从中作梗想要挑拨两人的关系,却没能成功。

  机会很快就来了,大学毕业之后,她才从姚冬青口中得知原来陆笙是第一豪门陆家的小儿子,还是陆家下一任家主的人选,陆老爷子和陆老太太要逼他跟豪门千金联姻。姚冬青因此很是不安,和陆笙频繁争吵,于是汪景秀抓住机会挑拨,把陆笙委托她给姚冬青的表明真心的信件换成了分手信,又以姚冬青的名义也给陆笙写了分手信。终于,她成功地让两人彼此误会,以分手收场。

  对她来说,她可以忍受别的女人得到陆笙,但唯一不能忍受的就是她身边的好友得到陆笙!

  想到这里,汪景秀的眼底泛起一层泪光,折射出凌厉的憎恨,覆在水晶棺盖子上的手指也渐渐紧握成拳:“姚冬青那个女人真是该死,她生下的女儿更该死,不但欺骗了我儿子的感情,还害死了他!所以,我一定要让林千夏生不如死,你可别怪我,都是她逼我的!”

  没错,她并不在乎自己的老公,但她在乎自己的儿子苏衍!苏衍死后,她整成姚冬青的样子,就是为了混进陆家向林千夏报仇。

  她猜到林千夏这么谨慎精明的性格一定会想办法做DNA,所以事先剪短了自己的头发,又取了一些陆笙的短发带在身上以防不时之需。两人头发一样长,这样就没有人会怀疑被掉包了。

  事实证明,她这一招还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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