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五十二章 苟仙大战(求推荐票!)_我在洪荒穿越了诸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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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牧也在其中。

  与他对战的是一名有着人族血统的巫将,修为境界相当于仙道的不朽金仙,一身血气直冲霄汉,徒手可摘星月,对上李牧以前,已经连续击毙了数名同等境界的不朽妖仙。

  李牧也是暗暗乍舌。

  这些九凤部落的巫人,不愧是看守盘…古神殿的巫祝一族,近水楼台先得月,在化巫池的帮助之下,同阶战力,比之时下其它的巫族部落高出不要太多。

  这才是真正的巫!

  李牧徒手接下对方的强横一击,眼睛一亮,随意又画了个圈,便将对方圈在了他的指定范围之内,两人以快打快,拳拳到肉,倒也是激烈的很,在不了解情况的人眼里,还以为他们两当真旗鼓相当呢。

  又哪里会知道,这位巫将其实早已经欲哭无泪。

  他的拳头是厉害,身体也确实强悍,但砸在这位看起来比较“消瘦”的敌将身上,就像是砸中了一块铁板,不,是一块用先天灵宝精炼的晶石,根本就是在找虐,他的手指已经皮开肉绽了,骨头一根根的开裂,但又不能不继续他狂暴的输出,因为对方的拳头砸在他的身上,只会更疼!

  那一个个鼓鼓的血包,里面坏死的血肉,轻轻一用力,估计就能碎成漫天的血沫。

  李牧也是无奈了!

  这些巫族看似强大,但那是在针对截教的妖仙们同阶之中,大多数肉身不强的情况之下。

  这些妖仙自加入截教后,便已经逐渐抛弃了以前那种特意的对身体的打磨,转而主攻元神之道,专注于凝炼顶上三花,以他们的血肉之躯,对上全力以赴打磨肉身的巫族,自然也就有些不够看了,如果没有一件强力的法宝傍身,同阶之内,根本就不可能会是巫族的对手。

  但李牧又不同了。

  他虽然也修上清仙法,但那只是借鉴,更多的时候,还是在体悟己道,瞎打磨自己的血肉元力,当然,也不用打磨,他的一身血肉精气是何等的浩瀚。

  如果不是怕打死了此人,引起战场当中对方大巫的关注。

  他早就已经下手了。

  没办法,这就是战场上的潜规则!

  如果不能做到快速的歼灭,一战而下,那么一个人再厉害,在战场上总会遇到与他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,甚至更强。

  除非藏拙!

  “你看,那不就是某个傻子。”

  只见李牧的不远之处,某仙子操一口金蛟剪,以神御器,娇喝连连,眨眼就连斩对方数十名战巫,连同两位巫将,都很快成了她的剪下亡魂。

  这下子还了得。

  自然是捅了马蜂窝了,数十名附近的巫将齐齐怒吼,同时抛弃自己的对手,向她扑来,在那更遥远的战场,甚至已经有大巫向这边敢来。

  “我靠。”

  要不起灵韵那小丫头与她待在一起,关键时刻扯开了风袋,一股飓风凭空而现,阻挡了好几位巫将的去路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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